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更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
我先到纽约,玫瑰开着一辆小车子来接,一把抓过我的行李,抛进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国功夫?”我说,“力大无穷,你当心啊,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开朗地笑:“怎么会?”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公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