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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2 / 47)

种人。

母亲同我说:「培南只是顽皮,你则说得他似心理变态。」

他中学会考不及格,徐伯伯不得不把他送到美国去。

我不相信自己会转运。什么,脱离这魔头的手掌心?我兴奋得三日三夜难以入睡。

在我十五岁那年,徐培南被送往加利福尼亚。

我逃出生天。

十六岁,旧房子要拆,父亲与徐伯伯合资在九龙塘买一块小小的地皮,盖成一座两伙的小洋房,我们住甲座,徐家住乙座,两个门进出,我更乐,至少以后不必在梯间遇见徐培南,遭他荼毒。

徐蓝两家更加亲密,徐伯母只得徐培南这个宝贝,自他去远方留学以后,日子很孤寂,常联同母亲进出,找些正当娱乐,搓搓麻将。

而我,我在翌年考上港大,也在同一年.认识张元震。

几乎是一见钟情。

在偌大的壁球室中,他迎面走过来,我一抬头,便知道是他,错不了。

十七岁年轻的心咚咚的剧跳起来,平常顶随和的我也摆出少女的矜持,将自己最好的面向他展示。

半年之后,我们已成为同学眼中的情侣。

对这件事最遗憾的是徐伯母。

「志鹃有男朋友了?唉,都是培南没福气。」

哼,看那家的女儿晦气罢了。

张元震是每个少女的梦想男友。他高大英俊斯文,功课好,又擅运动,念的是工程,但对文学亦有研究,家境很好,只有两个姐姐,父亲有小生意,但不勉强他的志愿。他开得手好车,一直管接管送。

因为他的缘故,数年大学生活过得很愉快,只有甜蜜的回忆,除出暑假,当徐培南回来度假的时候。

不过我已长大,他很难刺激到我。我扳扑克面孔,当他透明。

徐伯母想约我们在一起,我一于婉拒,一点情面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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