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人。”
“对不起。”我又说。
“那么你刚才去,见到了她没有?”他问。
“看是看见啦,没留意她的样子。”我说。
“真的没看见?我不相信,你分明是看她的。”
“乱讲,”我说:“的确没有看清楚,我去那里的确是巧合,你不相信就算了。”
“你说下去。”
“叫我说什么,我真给你烦死了,你回家好不好?”我皱上眉头,以表示情况严重。
“那好了,你不肯替我想办法,我明天就跑过去与她说话了,假如她叫起来,就是你害的。”
我笑起来,我啼笑皆非的问:“老天,这笔帐是怎么算在我头上的?”
“我走了。”他好像很负气。
“喂喂喂,”我又哄他,“回来回来,有话好说,”
会是个小说题材吗?
某男在某处邂逅某女,言情小说的公式之一,用过七千七百零七十多次。
我叹口气。
公式第二条:某男上去与某女招呼,原来一说即刻合拍,接着演出无数悲欢离合。
把朋友的平生精彩事组织一下,化为小说,胜过绞脑汁想故事情节。
一个作者,通常有两种朋友。
第一种,把故事讲完之后,永远记得加一句:“不要写出来。”
第二种没有说故事之前,已经预先声明:“我有一个好题材给你写小说。”
小丁是前者抑或是后者,马上可以分晓。
“来,”我说:“告诉大作家,你心底黑暗处的秘密。”
他陷入沉思中。
“我知道了,你当心,那位女郎可能是别人的禁肉,当心你的狗腿。”
丁某不睬我。
“也许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老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