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刘振华。”
“哦,刘振华,我要一瓶普意菲赛白酒!七五年是好年份,外加一碟子白汁带子。”
他唤来侍者,替我叫食物。
酒一来,我取过面包就大嚼起来,别说是对牢这种小朋友,就算对面坐着大明星,也就是这个样子,我饿。
刘振华看着我,一脸惊恐,“你怎么像流浪记里的三毛?上次见你,你明明是个大律师,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抬头,“别后悔,”我大口喝着酒,“我来付这一顿饭的账单。”我要用食物来溺毙我的烦恼。
他笑了。
我擦擦嘴,继续吃,“你在什么地方念书?”
“早毕业了,我在做事。”
“难得,”我问:“在那间银行?”
“我并不是做银行。”
“哦?做什么?”我停下来。
像他们那种男孩子,多数读了管理科硕土回来,千篇一律在银行里做襄理之类,赚三五七千元自己花。
我问:“你干哪一行?”
“我是电视剧演员。”
“演员?”这次我真的跌眼镜,“你是一个演员?俗称明星?”
“正是。”
“我没有看过你的戏,”我说:“你拍的是武侠片?”
“你不看电视?”他很失望,“晚上你做些什么?”
我摇摇头,“晚上是我做功课的时候,”我很抱歉。
“这是我唯一的成就,你这个狠心的人,你怎么可以不看我的剧集?”他很有趣。
“实在太浪费时间了。”我说:“有些人一晚看四小时电视,我有这个精力,宁愿用来学史华哈利士语。”
他情绪忽然低落。
“喂!”我推他一下,“我一样请你吃饭,别哭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