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书很快结了婚,对象是同系的同学。
当年的留学身份矜贵,如果愿意的话,眼睛可以长在额角上。
“他是否英俊?”咪咪问。
“去做杯冰茶给我。”
“你是否很爱他?”
此刻我甚至不会在街上认出他。
什么都会过去,曾经为之流过那么多眼泪的爱情,何尝不是一样。
“我告诉爸爸你升了职。”
“他说什么?”
“说这份工作坑了你。”
“总比让他坑死的好。”
“唏,你们真是敌人是不是。”
是夜,我坐在床沿,试图以逻辑解释红皮夹事件,一败涂地。
我把它捏在手中,终于入睡。
可以说是进化了吧,从小银包到爱马仕鳄鱼皮包。
朱陈丽华约我在工余见面。她的老朱给她一笔款子,叫她去挑一件首饰,她再也不肯锦衣夜行的,于是提携我去开眼界。
珠宝店老板娘亲自出来招呼,取出的宝石都拇指大小,各种颜色都有,丽华犹疑不决。
老板娘风趣的说:“最好是全部买下,是不是,顾小姐?”
丽华并没有听出毛病来,我已经怔住。
我轻轻问:“你怎么知道我姓顾?”
老板娘笑:“顾小姐,没想到你爱开笑,我见你才出来招呼的。”
丽华抬起头来,倒抽口冷气:“好家伙,真人不露相。”
我问:“我买了什么?”
老板娘以为我想在女友面前保留秘密。但笑不语。
过一会儿她派经理应付丽华。
丽华早已误会,狠狠白我一眼。
我急急追着老板娘问:“你几时见过我?”
她诧异地说:“昨天而已,我们还把项链送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