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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6 / 13)

我不是唱片或是电视机或是电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书,你接受我,我已经很高兴。

有一个人说我待你如待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是原谅你的。即使你告诉人说你不认得我,我还是原谅你的。我了解你,远远比你晓得多。你大概总是有苦衷的,况且从头一天开始,你就没瞒过什么。

我总会记得三藩市,你说:「那座金字塔大厦后面,就是我们的酒店。」每天经过罗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纪念碑去吃饭。你大概没看见那座纪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欢你不看书。除了明报周刊你大概什么都不看。我的口气一定像小学教师,但是每个人都该读点东西。在二百三十万美金的伦勃朗面前走过,你说:「这是什么?」我说这是伦勃朗的「亚里士多德在荷马的头像旁边沉思」。亚里士多德是科学家吧?荷马是一个诗人?你不管。那种神气是很可爱的。因为你与我同在博物馆里,但是你不管。其实你已经管了,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幸亏你喜欢希腊神话。你特别喜欢爱神。

昨夜我听到电视上有人唱「珍珠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听,又是在三藩市。我与你走了一大条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动了,但还是走到了那间夜总会。你请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说香港女孩子老是这样讨厌:上车要男人开车门,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钞票。

但是你为什么请我喝酒?

第一次在东京你是更客气的,当我要付钱的时候你相当不好意思,我想回来之后你就习惯了。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纵坏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习惯自己付钱,你不知道而已。

我们听完一支歌就走了,我从来不喜欢夜总会。

我们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灯色。

我有点胡涂。我没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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