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弟弟的房间,他的宿舍很小,只是一间房间,所有大学的宿舍都很小,但是这一间却有一扇大玻璃窗,十三楼,可以看到这个曼彻斯特。我坐了下来。
他刚送走了他的女朋友,一个马来亚女子,比他大四个月,人很不错,皮肤极粗,太胖,热带的女子多数如此。她说我白。
我白?我的棕色还没有褪掉,她没有看到我在冬天时候的肤色,跟墙壁一样。我不太喜欢她。
我不容易喜欢一个人。
弟弟房间里有她的睡衣,透明的白纱,丝带镶满着。我默默无言。她只是幸运。她不看红楼梦,不喝旗枪龙井,不看维斯康蒂,不懂梵高,穿一条皱皱的牛仔裤到处跑,头发开满了叉,我不喜欢她。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幸运。
我对于弟弟的女朋友总是处之泰然。
那是他的女朋友。
不是我的女朋友。
那是他的选择。
我是漠然的。等学校搞好了,我一个星期也不会见到他们一次的,让他们去好了。
我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相信我。我是完全不一样的,我的牛仔裤穿一次换一次,要浆要熨,笔笔挺,配一条七千块美金的“朗凡”鳄鱼皮带,这是我。
然而我是一个好女朋友吗?我相信我不是。
弟弟的房间,一边贴满了美丽的跑车照片,另外一边贴着各式各样的美女。
其中还有一张秦萍五年前给我的照片,上面的字迹还约莫看清楚:“亦舒姐姐留念”。实际上秦萍比我大两岁。不过这张照片是难得的。
弟弟问我:“你喜欢什么车?”
“e型积架v十二引擎。”我说。
他在帮我卷头发。这个机械工程学博士。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我自己。”我说:“我有自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