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巴结他把热面孔去贴他的冷屁股,我的天性不俗:来得自然,谁会把白色武士往门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还是自己捱完算数。
所以我有空便说有空,没空便说没空。与世杰出去不过是与一大班人吃饭喝茶,也没怎么说话。
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大方的。
世杰告诉朋友,「这妞的脾气不好,倔强,但是她很可爱,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难侍候,小家碧玉又带不出来,她刚刚好。」
由于他看中我,我渐渐失去很多平时的朋友,单独与他来往。他予我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挣扎出身的,有什么大风大浪,他担当得起。
世杰带着我到处走,没多久我便成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这样想,我也很满足。
我们并没有计划结婚。结婚是很遥远的事,在今日,廿五岁的女人并不算老,倒是世杰,他卅三岁了,家人常想他结婚。
他家里人对我相当满意,因为我念过大学,有正当职业,而且真的很不计较,也没有不清不白的「历史」。
我也取笑过世杰,「你不是很喜欢与一些女明星来住吗?想做「公子」?」
世杰真的约过她们上街。
我们来往约半年,除办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动都放弃来迁就世杰,我不是不愿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总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哄较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终没有爱上世杰。
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婿,但绝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艺术,衣着品味认真普通,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后,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对面马路与一个女孩子同行。那个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见世杰,在游艇中见过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头戴白色小帽,浅紫色凉鞋。她是那么美丽,令人瞠目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