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我把电话筒摔在一边,费事听解释——我十分肯定他不会来电话解释,不是以防万一,其实心中最怕他不来解释,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难,心中忐忑,岂止十八个吊桶。
干脆做老姑婆也好,看电视终老。我气愤的想。
可喜我还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寄情寄时间。自从「旗袍之辱」之后,我狠狠的痛下功夫地在写字间卖力。很有效,没时间来痛苦。
职业女性也有好处,一天才廿四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