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工作,不是为了十镑,老天,我不是充阔,但是我靠那十镑,我好去死了。我是为了我喜欢这间小店。
小店常来新货。
有一次来了整套手缝拼花的沙发垫子与被子。我哗然大叫,买了一套,老板娘直摇头。一个月薪水还不够呢。又有一次来了一大蓬一大篷的干花,那形状颜色之美,难以形容,我也买了一大束。
我跟老板娘说:“你的店,真是罪过,我为它破了产。”
她的回答:“你们外国学生都有钱,一个电报,钱就汇来了,在乎什么?”
我想申辩,但算了。让他们这么想好了,有什么关系?
我在这家小店里工作,很是享受,渐渐店主很信任我,她自己老溜开去喝咖啡,吃茶,把店交给我。
年轻人常常进来问:“那幅莫地格里安尼的‘爱丽丝’,要多少钱?”
我答:“十五镑。”
“真贵啊。”他们叹息。
“是的,”我惋惜的答:“真贵。对不起。”
我反而向他们道歉,然后我们说了好几十分钟关于莫地格里安尼的故事,他的肺病,他的美貌,他的风格,他的悲剧。聊了半天,一便士生意也没做成,但是我很快活。
也有年轻人开了跑车来,在小店门口停下,买一只很可爱的玩具熊,送给等在跑车里的漂亮女朋友,然后把车子像火箭一样的开走。
两者我都欣赏。
有工作是快乐的。真的,不骗你。天下最痛苦的,莫如富贵闲人。
我不闲,我不富贵,最低限度我做人还有追求的目标,谢谢上帝。
不过这家店,很有点像人家幽默地形容的“两死店”──“客人进来客人死,客不进来店主死。”东西的价钱实在贵,也卖油纸伞,但要两镑多一把,疯了。
一个雨天。
(雨天有什么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