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让同行叫好,惊叹。」
小王怔怔地说:「那时,那怎么同。」
「除非我们已老。」
「可是我们体力不比从前了,」我闲闲的说:「同十多岁的少年人倒底没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岁,还是孩子。」
小王蓦然发觉自己说漏了嘴,站起来出去。
十六岁。
我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子发掘出来才罢休。
大约还在读书吧,小王定是怕影响她的功课。
小王过虑。
也许,她是他十年计划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让她亮相。
这小王。
下班时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机。
「去喝一杯?」我问。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别生气,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倪匡讲的:我不用好过自己,没人好过我就行了。你用钱,在本市无可能买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噜嗦。」
「谦虚一点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谦虚。」
「你要的价钱也十分惊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绍给你,十分一价钱已经可以。」
真给小王活活气死。
「来,去喝一杯。」
心里面痒得难受,真想弄清楚,那个似鲍蒂昔里笔下安琪儿般的女郎,是他什么人。
坐在熊与牛啤酒馆,我追问他,用激将法,「我保证那辑照片是偶然得来的,你并不认识她。」
「错,当然我认识她。」
「你怕失去她还是怎么样?」
「我们换一个题材好不好。」
「这个题材又有什么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