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个绝色的,既然她是个绝色,也就算了。”柳湘莲很奇怪,他坚持要娶个绝色的处女,于是疑心疑鬼去推了亲,三姐儿受不了这个气,也就抹了脖子死了。
我喜欢红楼梦,每一章每一节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我请教那些博士硕士们化学、会计、统计,有空也聊红楼梦。可惜他们大多数爱看水浒传,水浒也还好,但是他们又偏爱西游记,我就认为奇怪,好像初看他们往炸薯条上淋醋,不惯,当然吃春卷时也加醋,毕竟是不一样的。
我相信这三年是很快过的,实际上只有两年半了。至少现在我在受教育,不是在教育别人。
在过去的三年,我教会了一个人多少事情。教他穿衣服(颜色别配得太齐,你适合穿狭身毛衣与衬衫,裤管别吊着,巴利与仙纳夫皮鞋最相衬不过。)教他做人。(别一直烂呼呼的做所谓好人,没有性格,到头来谁也不把你放在心上。)教他看书,教他听唱片。教他学乖。这个人学得快,他并没有什么感激的心,就是这样。
最后一次看见他,他的裤脚拖在地上,身上的衬衫应该是比他年轻十年的人穿的,皮鞋仍是巴利,只不过开着一部奇怪的车,如果我在,我会说买赞臣希利吧,买保时捷吧,买莲花十吧。如果再富有点,索性买一部费拉里狄若吧。
但是我不在。即使在,他也不会感激我。所以我决定自己也受点教育,不再教育别人。奇怪的是别人都不给他面子,一位太太见到他穿套新衣服,从头到脚的打了他一回子,然后说“恐怕不是你自己挑的吧?你的趣味可没有这么高。”
他不见我的情,他不懂。
我弟弟就懂,他女朋友买了一包巧克力,他都说:“好吃,真好吃,真会挑。”
当然也有欣赏我的人,可惜又不能在一起相处。
反正都过去了。至少我有本事有能力可以把生活转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从头来过,他们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