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尤其是喝醉的时候,是不是?”他笑问。
我不是十分高兴,到底再高兴的事我也经历过了,再高兴也不会高兴过那个时候,但是他约会我,我会出来吗?为什么不?忽然之间我在咖啡店中,大庭广众之间伸了个懒腰,觉得不好意思,笑了一笑。
不是每年都是七五年的夏天,我懂得。
他看着我,不解地说:“奇怪,才说你不像丹薇,但是丹薇就常常在猜也猜不到的时间伸懒腰。”
他是一个细心的男孩子,我会喜欢他,细心的人才有爱人的力量。他懂得看词,他留意到我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他注意到丹薇的小动作,这种人常常爱别人多过爱自己,这种人是值得做朋友
“你为什么静下来了?”他问:“对不起,女孩子都不喜欢人家拿她比来比去的,以后不提丹薇就是了。”
我笑。
嘴巴里不提那才容易呢。可惜灵魂也需时时飞去。
“咖啡时间到了。”我说,一边把地址与电话号码写下来给他。“我得回家休息。”
“你疲倦吗?”
“我无意抱怨,我们这种超龄职业妇女,每天上作八小时实在已经太多了。”
“我送你回家。”
“不,”我笑说:“我送你回家——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两栋洋房。”
他笑了,非常含蓄的一种微笑,但是此刻在我眼中,谁也比不上家明。因为我爱地,因为我始终没有得到他,因为我再也没有碰见一个比他更好的人。
车子往落阳道驶去,路边有一个小摊子,卖耳挖的,耳挖插在草堆上,白茸茸的绒毛聚成一堆。那时候看见这种摊子,我老是停下来为家明买,家明喜欢挖耳孔,我总是为他选细的那种。
他很高兴我记得这些小事情,家明。或者隔十年八年我会把这些忘记,但是像一些梦境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