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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会儿,寒暄过后,施小姐另外碰到熟人,那是一位著名歌星,把大编辑借了过去邻座。
黎太太趁着这机会开口了,“我们有一事相求。”
我一听,以为是想我在书上签个名字之类,立刻答:“没问题。”
黎太太笑了,“你请把我的事听清楚。”
“请讲。”
“我有一个女儿,今年十六岁,非常喜欢看小说,特别是你的著作。”
我的确有一班小读者,故不觉得意外。
“小女叫黎祖儿。”
我点点头。
“她醉心写作。”
嗯,大概是想投稿,为什么不交给施小姐呢?奇怪。
这时,黎先生打开公事包,取出一叠原稿,“这是她写的其中一篇小说。”
黎太太收敛了笑容,“实不相瞒,她为着看小说与写小说,已经荒废了学业。”
我越听越奇,这与我有何相干?
“祖儿立志要做作家。”
我笑道:“作家也要先把书读好,谁说作家不用读书。”
黎太太干笑,“可是,我们不想她做作家。”
我一听,老脾气发作了,十分讽刺地说:“黎太太,想做,也未必做得成。”
她并不生气,“那当然那当然。”
黎先生接着说:“我们是建筑师世家,祖父传下来的建筑公司,干了三代,我俩又只得祖儿一个孩子,我们希望她继承父业。”
我摊摊手,“我不明白,在这件事里,我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这是祖儿写的小说,她很敬仰你,请你过目。”
我拒绝,“我从来不做评判,自己还没写好,如何去批评人?”
“请你看一遍。”
我有点尴尬,若非碍于施小姐情面,早已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