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
她到加拿大阿勃他省的风景区宾芙置了一间公寓,在露台,抬头可望见露易斯湖。
一住一个月。
一个字也没有写。
日子过得不知多逍遥,上午,请来一位大学生,教她法文,下午,到红印第安人区去研究图腾的历史与造型。
钓鱼、划艇、远足……盛雪都觉得非常享受,她买了许多书,每晚勤读三小时。
一星期与秘书联络一次。
秘书说:“盛小姐,传说纷纭,都道不知你去了何处。”
“有无人找我。”
秘书读出十多廿人的名字,以及他们的留言。
盛雪说:“都不重要。”
秘书也有感触,“世上本无事,庸人喜自扰。”
盛雪也笑,“可不是。”
“下星期再联络。”
三个月过去了。
盛雪仍然不欲提笔。
这时,找她的人数锐减,只余出版社追她写新书。
盛雪发觉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简单舒服地过生活,她简直不欲再踏足江湖。
她问:“出版界有什么新闻?”
“有一套日本爱情漫画书十分畅销。”
“说些什么?”
“已经给你寄来,作者肯定十分年轻,对人性及爱情均有憧憬,故事不算转折,亦无新意,不过清纯活泼,两个男主角比两个女主角可爱,不过性格突出的女主角也算可以接受。”
盛雪笑,“流行作品耳。”
“咄,大众意愿岂容忽视。”
盛雪笑着挂线。
到了这个阶段,她对锋头与金钱的需求都比初出道时淡薄得多,最想出名的时候大概是廿三四岁吧,学道连恩格雷那般那灵魂去换都在所不计。
可是现在只希望有知己陪伴,在壁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