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一杯水,喝一口,递给她。
她仰头就喝得杯子见底。真干脆,完全豁出去的样子。
“你吃过饭没有?”我问。
“没有。”
“我们先去吃一点东西,慢慢谈。”我说。
“有什么好谈的?”她摊开手,“钱呢?”
我只好打开皮夹子给她瞧,刚好里面有万来元现钞,我说:“吃完饭。全是你的。”
她警惕如一只野兽,“为什么全是我了?”
“想知道一些关于我丈夫生前的事。”我拉起她,“来,我想你的肚子也饿了,而且你上门来找陈小山,目的绝不止三千元。”
她随我下楼,我们到附近象样的法国饭店坐下。
“你几岁?”我问道。
她看见食物就狼吞虎咽。
“你几岁?”我又问。
她抬起头来,漫不经意地瞪我一眼,“十七。”
十七,才十七。
“在夜总会做什么?”
“做什么?做经理!”她轰然笑起来,满嘴食物。
我无奈地说:“正经点。”
“做小姐。”她说。
“为什么不读书?”我又问。
“陈太太,你的口气同社会福利署的人一模一样。”
“十七岁可以在夜总会出入?不是要到廿一岁?
“陈太太,有很多事你是不知道的。你没有必要知道哇。”
从头到尾,她都是意气风发的,她狡狯,她懂得见风驶舵,她气得激怒,但从头到尾,她没有一丝悲哀愁苦。
“你叫梅吉莉?”
“是。”她继续大吃大喝。
“你姓梅?你不是姓王吗?”
她不耐烦地说:“梅吉莉是我的艺名,就象人家做明星,有艺名一样,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