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懒洋洋除了耳简。
保证是婀娜,我想,除了她还有谁呢。
我缓缓地走去开门,才打开一条缝,就被人自外大力地踢了开来。
我吃一惊,怪叫一声:“谁?”
只见一个粗眉大限的年轻男子自腰中拨出一把弯刀,架在我脖子上,大而有力的手臂抓住我两只手,我不是动弹不得,而是不敢动。
那把刀!蓝汪汪的刀锋就离我眼前半尺,我简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打劫,这是打劫,要命,连我这样的穷人都不放过。
他一脚踢上了大门,吆喝道:“过去坐下。”
我依言在自己的家,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命令,坐下。
他那把刀依然架在我脖子上,毫不放松。
这个独行贼所持的武器太特别了,我不能相信到廿世纪还有人用这种在武侠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弯刀,而且刀柄用银制成,镶嵌着螺钿,设计精致美观。
我问:“你想怎么样?”浑身发着冷汗。
贼忽然用英文说起话来:“说!慕容琅在什么地方。”
像做恶梦似的,一下子醒了过来,“你,”我指着大个子,“你是——”
“我正是敏敏哲特儿,”他眼如铜铃,“你这混球将慕容琅带到什么地方去了。”他那把刀丝毫不松懈。
他竟然追了下来,匪夷所思,不但千里迢迢地追到香港某街某宅来,还带着武器。
“说呀!”他用力压了压力背,我但觉脖子一凉一痛,白色衬衫上沾了数滴鲜红的血。
我杀猪似的叫起来,“你杀死我了,”我打心里害怕出来,“我脑袋分家了——”
“嘎,血,我杀了人?”
没想到大个子一见血,也恐惧起来,扔开刀来检验我,“伤在哪里?糟,你这窝囊皮肉比娘儿们还嫩,这条缝子还不浅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