蹑手蹑脚怕吵醒我。我根本醒着,我们三间都不是梗房,以前真是鸡犬相闻,现在才少了马大一个人,就静得不像话。
订婚后,她名正言顺的住到殷家碧水路的大屋去。
我终于睡了。
第二天铺子里挤满一帮欧洲人,嘻嘻哈哈,我与伙计马丽两个人疲于奔命,服侍她们三个小时,走的时候,发觉才卖出一件毛衣。
我很光火,同马丽说:“皮费都不够,生意实难做。”
她也苦笑。
我愁眉苦脸:“真是倒起楣来有纹有路,卖盐都出虫。”只听得马丽说:“嗳,那位先生又来找你。”
我抬起头,是永亨,他正推门进来,西装笔挺,手持公事包,可是要远行?可是来告别?他不会无端来搭讪,他不是那种人,他太吝啬感情。
我看着他。他说:“哈拿,伯母说你在这里。”
我站起来,“马丽,你看着点,我半小时即回来。”
我与他到咖啡座坐下。
“我要到那边去了。”他说。
“什么时候动身?”
“后日。”
“弃法律而从商?”我笑问。
“嗳,专走法律缝,比任何商人都奸。”他也笑。
“现在你也很会说笑。”我说。
“我一年总会回来三四次,到香港一定看你们。”
“先谢了。”
他有点讪讪的,看情形的确有点话要说,但又说不出口,他不说,叫我怎说。
我改变话题,“那边的女孩子很豪爽。”
殷永亨抬起头来。
“成家立室是个机会。”我试探说。
他回答:“我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我是个孤儿,没有太大的家庭归属感,以后再说。”
这等于是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面孔缓缓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