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
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
“童马可,记得了吧?”
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