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与曾约翰有来往。
时常作弄他,老说:“自从那次撞车后,记性就不行了,谁叫你不好好看住我。”
而他,总是装出很懊悔的样子来满足我。
他益发英俊,很普通朴素的衣裳穿在他身上,真是好看,夏季,总是白衬衫白卡其裤,头发理得短短,完全与时代脱节,另具一格。
马小姐都欣赏他,老说:“承钰,约翰与你的气质真相配。”
我尊敬他。
但有什么用呢,我的爱不够用,不足以给别人。
约翰还在储蓄。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除了剑桥大学,没有学校能够配得起我们。而一切困难,总会得有办法克服。约翰要靠自己的力量出去读书。
他也不断投考奖学金,也获得面试机会,可惜永远有人比他更有为更上进。
傅于琛在一个夏夜,对我说,要把我送出去。
“不,我要赚钱。”
“中学毕业赚什么钱?”
“师范学院已录取我。”
傅于琛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说下去:“有宿舍,可以搬进去住,申请助学金,不必靠人,将来出身,也算是份上等职业。”
他似没有听到我说什么,“我叫曾约翰陪你去,他也会得到进修的机会,一切合你理想。”
“我要独立。”
“曾约翰得到消息,开心得不得了,雀跃,说是最值得做的保姆。”
“你没有听我说什么。”
“曾约翰已选定念建筑系,你如只读法律,大家七年后回来。”
我为他的态度震惊,这完全不像他,太过幼稚。
接着他喃喃地说:“七年……你正当盛年,而我已经老了。”
我啼笑皆非,“不不不,”大声说,“你不会老,而我也不会与约翰到外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