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身型好到极点,宽肩膀穿白衬衫已经够漂亮。
最吸引是他浑身上下散发的一股活力,这是都会男性少见的魅力。
蔷色这样想:城市太多大腹贾,太多权势、太多名利,可是人人如行尸走肉,营营役役。
这利佳上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人。
可是,他何以为生?
他已经开口了:“让我介绍自己,我在大学里教数学,你对数学有兴趣吗?”
蔷色忍不住微笑,他把她当十一岁。
绮罗一直不出声,任由他们自由对答。
“不,”蔷色回说:“我对数学兴趣不大,可是分数却还不错。”
“绮罗说你是好学生。”
蔷色客气地答:“一个人,总得做些什么。”
她注意到他头发近额角处有点鬈曲,这个人,一切外型上的优点都让他占齐了。
只坐了一会儿,他便看看表,“我得回去更衣,有学生稍后来找我。”
他再与蔷色握手,“很高兴认识你。”
然后走到绮罗身后,双手搭在她肩上,他不知为什么那样喜欢站到她背后。
只见绮罗的上身稍微往后仰,靠在他胸上,他俯下身来,吻她额角一下,转身离去。
蔷色这时才领会什么叫做如胶如漆。
母女静了好一会儿。
过一刻,绮罗才问:“你觉得他怎么样?”
蔷色犹疑半晌,才老气横秋地说:“好象很危险。”
绮罗一听笑得翻倒,“不不不,他至文明不过,今日他知道要来见你,有点紧张,表现失常。”
“他为什么要紧张?”
“我同他说,你是我的女儿。”
蔷色有点尴尬,“这不妨碍你吗?”
绮罗讶异,“又毋需他操心,何妨碍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