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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5 / 10)

,一人一半,就那样吃了当一餐,许久没坐下来花两三个小时吃顿饭,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

芳好一边吃一边做,觉得三文治淡而无味,她说:“请把盐瓶递给我。”

交到她手里的,却是一打开的丝绒盒子,里边是一只镶工精致维多利亚时代的玫瑰钻戒。

芳好诧异地抬起头来。

“这是我曾祖母的结婚指环,她从来没有离过婚,戒指甚具纪念价值。”

芳好笑出来。

“芳好,我们也结婚吧。”

芳好低头看那只指环,“那时,狄啤尔斯钻石公司尚未成立呢。”

有贺不出声,等候她答覆。

他也不急,反正已经决定一直等下去。

终于芳好轻轻说:“我还需想一想。”

“想多久?”

“不肯定,也许三天,也许更久。”

有贺笑,“届时我已秃头,或是体重一百八十磅,你可怪不得人。”

“我喜欢勤力的胖子。”

有贺无奈,握住她的手,深深一吻。

医生已嘱他节食——“不是说你胖,而是不应再继续增磅:对健康无益。”

所以他跟着芳好吃火腿三文治,否则,炸薯条整桶醮芝士酱吃,加十二安士大杯汽水吞下肚子,还狂呼沧海一粟,意犹未尽。

再等下去,孩子升读大学时他已届花甲之年,大告不妙。

这些,都没有说出来。

芳好一直看着那枚指环,一百年前,钻石切割技术比较落后,玫瑰钻不比今日钻石那般精光四射,锋芒毕露,含蓄秀丽。

她套上无名指试试,刚刚好,指环部份有磨蚀痕迹,可见有贺的曾祖母曾经天天戴着它,戒指的作用原应如此。

但是,芳好心中有一个疑团不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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