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于马拉松选手的脚下功夫看来,绝对不是个菜鸟,应该是从其它社区过来的。扒手算是一种流动性比较强的职业,他们通常不会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工作……正确来说是作案,毕竟吃的是偏门饭,在一个地方呆久,血光之灾自然会找上门来。
繁华的街道上有数不清的行人正冷眼看待我与扒手之间的追逐,如果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能够挺身而出,我就不用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很遗憾,在我待在反扒队的两年间还没遇见过这种良好市民。
刚才我和扒手相距还不足十米,如果我能再跑一点就能把他抓住了,可是我那条该死的右腿又不合时宜地抽起筋来,只能一拐一拐地追着,距离瞬间就拉开了。他回头瞄了我一眼,从偷来的钱包中取出一沓百元钞票,随即把钱包丢在地上,并准备蹿入一条暗巷。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白皙的手臂揪着他的后领,把他整个人提起来。
我跑到扒手身前不住地喘气,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这时候才发现,揪着他的原来是一名高挑的女生。这名女生长得挺秀气的,柳眉杏目,长发飘逸,双腿修长,手臂也不见得粗壮,若不是亲眼所眼,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她单手就能把一个成年人提起来。虽然扒手的个子略为矮小,但是总有五十公斤吧,换成我就绝对做不到了。.
“他偷你钱包吗?”女生的语气很有威严,有种绿汉好汉的味道。
这时候,一名从后赶来的年轻人拾起地上的钱包,跑到我们身前抢着说:“他偷了我的钱包。”他是失主。
我掏出警员证向女生展示,她看了一眼,很不屑地对我说:“原来你叫慕申羽……破子也能当警察,怪不得现在的治安这么差。”
我佯作咳嗽掩饰尴尬:“咳,咳……谢谢您的热心帮忙,现在交给我处理可以了。”
女生也掏出一张警员证,从证件上得知她的名字叫李蓁蓁:“我怕你待会又抽筋让他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