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工商银行柜台上,摆放着曾静的那几块金条。
柜台内的营业员吃惊的打量着有良,诧异的问道:“这几根金条是哪来的?”
“家里祖上遗留下来的。”有良平静的答道,他现在兜里已经没有什么钱了,只有兑换这些金条。
“金条成色不错,介绍信呢?”那人说。
“什么介绍信?”
“你有工作就要单位的介绍信,没有单位的需要街道居委会或者是派出所的证明,要证实这些金条确实是属于你家里的。”
“俺,俺没有介绍信。”有良支支吾吾的说。
“没有金条来源证明是不能兑换的。”营业员把金条往外一推。
有良无奈只得收起金条,抱着媚娘怏怏的走出了银行大门,没有钱别说去不了曾家庄,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小同志,请等一等。”有良走到拐过街角,后面突然有人匆匆追上来说道。
回头一看,是一个穿着银行工作服的中年男人。
“是这样,按国家规定兑换金条必须要出示证明信,不过你要是私下卖给我的话......”那人瞅瞅左右压低声音说道。
“你要收购俺的金条?”
“是,但要比国家正式的收购价低一些。”
“多少钱?”有良问。
“今天的黄金价格是每克48元,你的金条都是100克一根,四根总共400克,合计19200元,这是国家的收购价,但我只能给你15000元,怎么样?”
有良心中暗喜,这么多钱啊,比师父柳十三存折上的还要多呢。
“好的,俺就卖给你吧。”有良爽快的答应了。
“你等着,我去取钱。”那人匆匆跑去,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悄悄递给有良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里面是15000元钱。
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