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安抚民心,所以,纳突拉的狂傲有情可原,任何人在他的位置上,只怕都会目空一切。
其他人,根本没有插嘴的机会,特别是切尼与詹姆斯,几次张嘴要说话,都给纳突拉彪悍的眼神压制住了。
我的目光十几次偷偷瞟着手术刀,希望能发现他暴露出的破绽,但却一无所得。
他当然就是手术刀本人,无论从衣着穿戴还是面部表情、五官相貌上来看,他与别墅里那个稳坐钓鱼台的手术刀,没有任何不同。
唯一一点变化,他手里握着的已经不再是酒杯,而是一柄金色的超长左轮手枪。
那柄枪的长度足有一尺,从枪口到手柄,全部镀以金水,明晃晃地甚为抢眼。
我知道它的来历,由手枪名家勃朗宁公司出品,制造过程中除了机械切割加工外,有一百四十多个细节是由人工完成,绝对是左轮手枪中的劳斯莱斯,并且也是在短枪中唯一能跟“沙漠之鹰”对抗的超级武器。
“风,这柄枪,送给你。”他突然叫我的名字,并且微笑着扬起手里的枪。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到我身上,我只能起身向前走,站在他身前两步远的地方。
“如果你执意下井——带上它,当年勃朗宁公司单独为我锻造这柄枪的时候,并没有给它一个阿拉伯数字的庸俗编号,而是起了一个中文名字。他们,把它命名为‘盗墓之王’。”
这段历史,我不止一次听他说过。那时候,手术刀也以为自己是独步天下的盗墓之王,以为地球上只有自己才能配得上这柄枪。结果由于大哥杨天的出现,他羞愧得再不敢以这柄枪示人。今天拿出来送给我,可谓意义深远。
帐篷里鸦雀无声,等我双手恭恭敬敬地接过枪,纳突拉才猛然开始用力鼓掌,随即其他的人也各怀心思地一起鼓掌。
“我……其实我担当不起这柄枪的,手术刀先生,请您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