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你认为我们不去金矿场是明智的抉择。”李福寿转动着手里的茶杯,目光看向对方。
肥佬春笑的像弥勒佛一样,春风拂面;“哈哈哈……李公子乃人中之杰,卓尔不群,岂不闻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恐怕心中早有定计,又何须我多此一举,再怎么说这里也是鬼佬的地盘,而且是向来蛮横的英国佬,纵然不公我们也只能生受着。”
“梁园虽好,终非故乡。”形势远比想象的恶劣,李福寿不免长叹一声。
“虽然危险,但是这鬼佬的地盘却充满了无限的机会,凭借李公子这一身惊才绝艳的本领,脱颖而出也仅在旬月之间罢了。”
“呵呵……多谢抬爱,在下愧受了。”
李福寿淡淡的一笑,心中暗惊肥佬春的敏锐观察力。
这个年代,客栈老板讲究的是迎四海宾朋,坐观五湖风云,眼力和见识都是一等一的。
在肥佬春痴肥的体型下,却有一个细腻如发的心思,能够比大多数华人淘金者看得更透彻,殊为难得。
一番寒暄过后,话入正题。
李福寿并不隐瞒在唐人街开个饭店立足的想法,他手中赚来的钱还剩下不到40英镑,租赁一间店面足够了。
肥佬春刻意交好,李福寿便直言不讳的道出了自己的想法,请他这个熟悉本地情况的地头蛇参详一二,为自己介绍合适的所在。
“唐人街铺面嘛……虽然紧张还是有的,只不过租赁价格不菲,在这里只要肯干,修鞋,钉马掌,开杂货店,卖点小吃食都可以赚到不少钱。”
肥佬春考虑了一下,继续说道;
“李公子即然带了三个人,手中也有些余钱,开饭店的铺面不能太小了,否则施展不开。
呃……我倒想到了一处地方,应该适合李公子落脚。
在唐人街的左近不远处,亨德尔大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