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迷迷糊糊睁开眼。
影影绰绰的白灯。
白灯四周数十个黑乎乎的蚊蝇上下翻飞,时不时以头撞灯,哔啵声接连响起。
视线往下转,上白下浅绿的墙体。
各种各样认不出的仪器胡乱堆放着。
墙角处扔满了包装纸盒、空空的玻璃器皿。
一名身穿开洞背心,细胳膊细腿,皮肤苍白无血色,半长头发乱得如同鸡窝,黏糊在一起的发丝泛着油光的男子正背朝任重,俯身倒腾着什么,弄得当啷当啷直响。
他左手手腕上也带着块腕表,但与任重的简易运动手环不同,有一体化的圆形表盘,凯夫拉纤维结构的表带,看着就不是一个档次。
任重心想,这位不修边幅别具一格的老兄,应该就是孙苗医生了。
仔仔细细感受了一下身上,任重发现此时自己已经病痛全消,丝毫疼痛遗留的感觉都没有。
以前他每次剧痛发作后虽然也会缓解,但其实浑身各处都会明显感到不适。
我痊愈了?
这么快?
怎么治的?
我竟因昏迷错过了亲眼见证诺贝尔医学奖级的科学成果的机会!
任重又喜又气,赶紧四下打量自己身上,只在手臂静脉处发现了个小小针眼,别的再无伤口。
房间里看起来也不像是有伽马刀设备的模样。
算了,反正我很可能已经痊愈,这才最重要。
虽然还没得到确凿的答案,但希望的光辉在时隔不知多少年又三个半月后,重新洒满了任重这绝症患者的心田。
我应该……也许……大概是能活下去了。
他完全不知道孙医生给自己用了什么治疗手段,心头既惊奇,又充满感概。
在复活之后,他曾无数次想象过新世界的医疗水平,更用满怀期望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