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自己遇到了同道中人。
因为对篮球刻骨铭心的爱,所以在听见苏枫想打nba的梦想时,科比不仅没有嘲笑他,反而对苏枫高看了一眼。
接下来,俩人在连续几天的一对一肉搏战里,更是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凌晨四点的费城,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搭起了一座友情的桥梁。
科比喜欢苏枫对于篮球的态度,而苏枫,则是眼馋科比的......
总之,妙不可言!
……
ps:我书里的键盘侠是褒义词=。=,因为长穷俏就是个键盘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