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来说,不就没什么用了吗?这样的想法要不得。因为,不管你是怎样的正人君子,刑法的知识同样必须具备。还是举例说明吧。譬如说你们中有精神病患者——啊,不好意思,失礼了。诸位中自然没有精神病患者,不然也不会这么安静地听我演讲。可是诸位要知道,这世上再也没什么比傻瓜和疯子更可怕的了。假如说,眼下我在这儿演说,突然有个疯子挥刀砍来,我该怎么办?如果能逃掉当然没什么问题,可要是来不及逃走呢?也就是说,当你身处于要么将疯子打倒,要么被疯子砍死,两者必居其一的境地时,你该做出怎样的抉择?有人或许会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当然是将疯子打倒。好吧。可万一将他打死了呢?大家听好了,由于对方是疯子,所以这个问题是必须加以考虑的。我国的法律自不必说,其实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规定:疯子不负刑事责任,疯子杀了人也是无罪的。也就是说,当你面对疯子的时候,‘正当防卫’是否成立就成了一个问题。关于这一点,刑法上只写着‘紧急不当之侵害’,并没有更为详细的规定。对此,专家学者们众说纷纭,但基本上大家还是一致认可‘积极说’的。就结论而言,或许你们的想法与之并无二致,可你们知道其中的所以然吗?我们再换一个例子来说。如果出现了疯狗又怎样呢?你们或许会说,当然是将其打死了。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正当防卫’能成立吗?更别说对于动物而言,原本就……”
听到这时,藤次郎觉得站在自己右边的一个家伙捅了自己一下。他觉得有点蹊跷,便将手伸进右边的袖兜摸了一下,发现刚才买的敷岛香烟没有了。紧接着,他赶紧摸了一下用细带套在脖子上,插在腰带里的钱包。还好,钱包还在。他稍稍放心了一点,回头再去看那个家伙时,发现人早已无影无踪。虽说仅被扒手摸去了一包香烟,但也令藤次郎觉得很不爽。
他撇下那个仍在演说的“法学家”,迈开了步子。转过池塘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