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看能力,张公又无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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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方平还自益州,奏免横赋四十万贯疋,及减兴、嘉、邛州铸钱十余万,蜀人便之。
始方平主计京师,有三年粮,而马粟倍之。至是马粟仅足一岁,而粮亦减半。
方平遂画漕运十四策。宰相富弼读方平奏上前,昼漏尽十刻。
上太息称善。弼曰:“此国计大本,非常奏也。”悉如所启施行。
退谓方平曰:“自庆历以来,公论食货详矣。朝廷每有所损益,必以公奏议为本。”
其后未期年,而京师有五年之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