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网红店跑到请明星,请网红,不都是这个套路。
虽说程洛雪这妞神经大条,脑回路不太正常。
但在外人眼中,她就是高不可攀的女神。
向琛让程洛雪稍微打扮一下,穿一条古风韵味的旗袍开叉长裙,突出这妞的身材。
这不也是种宣传手段嘛。
只要掌握对方法,人造一个网红并没有多难。
“说真的,你身材这么棒,皮肤还这么白,穿旗袍肯定会很凸显你的气质,你就当为咱们店做牺牲了。”
向琛继续忽悠,要是自己女朋友,向琛肯定不能这么干。
反正程洛雪这妞,他也吃不到,过过眼瘾还是可以的。
“你真特想看我穿旗袍?”
程洛雪神经再大条,她也是个女孩子。
以前她都是走高冷路线,最多因为好奇偷偷买过旗袍穿过一回。
“没有男人能拒绝一个穿旗袍的女人,包括我。”
向琛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在他眼里,能把旗袍穿好看的女人,那才叫真的有味道。
“那……我回家一趟。”
程洛雪心思一动,拿起包包大步走出店里。
“这妞还真打算穿旗袍?”
向琛倒是楞了一下,他就是随口说说,没想到这妞胆子还挺大。
“让阿福抽空给我炒两个菜。”
向琛交代一个身边路过的服务员,作为老板可不能亏待自己。
一道回锅肉,一道鱼香肉丝,最经典的两道川菜,以及一碗香喷喷的大米饭。
但能把经典复原出来,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真香,有阿福和老庞坐镇,隔壁估计快懵逼了吧?”
向琛一口米饭,一块红烧肉,吃的美滋滋。
正如他所言,隔壁的川菜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