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点左右再准备一次早餐。
陆辰洗漱完,就会有热腾腾的早点等着他。
陆秉臻坐在一旁看着报纸,偷眼看着儿子狼吞虎咽的模样,低低笑出了声,嗔怪道:“天天睡这么晚才去公司,我年轻的时候可没你那么懒。”
一旁的钟莺莺不乐意了,“小辰去的晚怎么了?公司的事情不还是管理的井井有条?我们的儿子是个天才,你不要总用你年轻的时候跟他比。”
对于妻子说的话,陆秉臻是认同的。
这小子,虽然在家的时候懒懒散散的,但是遇到什么事情时,他身上的才能就会展现。
这么多年,就是他带领着陆家从落败走向繁荣。
“要不是小辰啊,陆家就毁在那个女人手里了……你还总说他,昨天那个孽种还敢说那种话,你也不教训他……”
陆秉镇的脸色冷凝下来,对妻子的话产生了一种抗拒心理,不愿去听,但却不知道为什么。
陆辰吃完了,他用袖子擦了擦嘴,佣人见状急忙上来给他换衣服。
陆秉镇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于自己儿子的这些不良习惯,他也试图矫正过,没用。
后来他只能放弃,反正儿子除了生活习惯不好之外都很优秀,就算为人不修边幅了些,也没什么。
“爸,我先走了!”
见儿子换好衣服准备走,陆秉镇点点头,叮嘱道:“路上小心点,一定要让司机开车,不要自己开。”
没错,他儿子连开车都能撞到树上,怎么学都学不会,总是忘记哪个是刹车哪个是油门。
教了两回,教的他胆战心惊,后来也放弃了。
可能这就是天才病吧。
他儿子在商业上有自己得天独厚的能力,在其他方面笨了点也没什么。
坐上车,陆辰不满地嘟囔,“天天唠叨,烦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