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提出的例子,是那第一个被发现的异能人,高中生罗守一,在五年后成为了抢劫银行的帮凶。
面对镜头,他早没了当初的青涩,张狂道,你们关不住我,我能看到你们的一切。
异能者的公开犯罪率节节攀升后,有人甚至呼吁处死隐瞒自己能力、拒不上报的异能人,理由是,异能人一直在不断觉醒,如果他们隐瞒自己的身份,隐藏在人群之中,就是一个不定时炸·弹。
事实是,隐瞒者甚众。
用抗议者的话来说:“我们不是狗!”
社会的确是在呼吁保护异能人的权利不错。
但是,谁愿意冒着风险雇佣异能人?
谁愿意与异能人缔结婚姻,不仅每年都要去录入一次繁冗的信息,就连后代都被纳入观察计划之中?
谁愿意蒙受歧视,戴上项圈,从此任何行动都要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之下,哪怕弯腰系个鞋带,都要蒙受其他人警惕的目光?
世上犯罪者无数,正常人犯罪比率远大于异能人,为什么异能人就要被假定为犯人?
更何况,有的异能者觉醒的异能根本不会对旁人造成伤害,又凭什么要遭受一刀切的待遇?
各个国家对待隐瞒自己异能者的态度,各不相同。
有的国家比较宽容,积极呼吁保护异能人隐私,有的国家甚至会主动欢迎异能人来本土定居,上报各自的异能,为国家从事专业的工作,并解决婚姻问题。
但这些终归是少数。
有的国家竭力反对异能人的存在,对那些肯戴上项圈的异能人还算好,对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戴上项圈的,采取极端铁血的政策,驱逐,囚禁,乃至将他们当做游戏和娱乐的对象,并声称,隐瞒者没有人权。
而大多数国家,明面上说“不支持不反对”,实际上也在暗暗支持反对国。
原主就生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