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又把这位老太太送回了家。
又一次走出巷道,丁文暗暗感叹这老太太怎么住那么远,他今天来来回回的在城里东西、西东,北南的来回跑,说是没有几趟,时间耗的可快。
幸亏他闲得很,若要有事办,这得耽误到什么时候去了?
‘饭店、饭店,我要吃饭!’丁文记着刚才看见的最近饭店,出了巷道口什么都不想,低着头也不看路上的人了,埋头快步直往饭店的路线走!
直到,看见一双脚。
穿着布鞋,脚踝的皮肤都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