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泰拳比赛了!”
镇上的腐败警察接到上级协助调查的通知,他马上上报说他曾经看到过富二代的车,而且车就是被李维杰开走了。
警察很快来的男主的家,警察问男主一家二号在哪里(富二代死亡时间为二号),李维杰表示二号他们一家去了城里看泰拳比赛,晚上住旅店,三号去听经,然后看电影,并提供了发票作为证据。
女警察局长决定亲自审问男主角一家,因为男主角一家的口供没有破绽,所以警察局长打算从年纪最小的男主二女儿安安下手。
警察单独询问。
“你们三号去餐厅吃了什么?”
平平回答:“吃了奶油蛋糕!”
警察又问:“可是你姐姐说你吃的是粥!”
平平想起爸爸的交待,他们会编造谎言来诱导我们,但你们一定要坚持口供。
其余警察都觉得男主一家的口供很完善,没什么问题,女警察局长却觉得不对劲,平平这么小的孩子却能坚持自己的观点,这不合常理。
于是警察局长打算调查男主一家身边的人。
但是男主角的朋友,手下的员工,旅店的前台都表示,男主一家二号去看泰拳,旅店登记铺也表明,二号那天男主一家确实在城里,餐厅老板也证明,三号那天男主一家的确在餐厅。
就连返程汽车售票员也说男主一家确实是三号从城里回来,男主那天没有带钱,还去了一趟atm机取钱。
警察随即调取三号那天的atm机录像,却发现男主真的出现在了录像里。
这一刻,不单是电影上的警察蒙了,就是参与审核委员们同样全都蒙了。
因为处在上帝视角的大家明明知道男主的女儿是在二号失手误杀了女警察局长的儿子,可是为什么每一个人都在说男主一家真的在二号去了城里,并且三号才从城里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