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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城姑娘的眼泪(2)(4 / 6)

侦察一科的鉴定认为重本是烟气窒息死亡。”

“对不起,请让火灾班再去现场仔细勘査一遍。浴室里充满煤气后,用什么方法点火,如果能查清楚则显然会抓住纵火杀人线索。”

“你估计凶手是什么人?……”

“就是在新加坡杀害山名,在伊予三岛枪击小西,在雄琴使大泉麻药中毒的那个身材适中的男人。”

“那个男人在西大久保的火灾现场露面了吗?”

“当时,他正向重本的儿媳,一个叫绢代的女人买色相呢。”

“买!?”

“家庭主妇卖淫呀?丈夫是出租汽车司机,昨夜值班不能回家,因而她被附近的情人旅馆‘岩屋’召唤去了。绢代接的男客好象就是那个身材适中,不瘦不胖的戴太阳镜的男人。”

“那不是能证明这男子不在现场吗?”

“不,听说重本死亡的时候,他和绢代一起在浴室洗晨浴。我看与其证明死亡时在不在现场,不如证明有无打开重本家浴室煤气阀,并安放引火装置的时间更为重要。”

“那装置会是什么东西呢?让侦察一科和鉴定人搜索似乎有点过于勉强。”

“也许过于勉强。但是,希望无论如何也要找到。让煤气充满屋子并非难事,问题在于点火的方法。笨拙的作法,点火人自己也会受到创伤。因而,我认为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点火方法或装置。很可能是,罪犯从情人旅馆‘岩屋’偷偷出来,放出重本家浴室的煤气,并且安装好点火装置,重新返回‘岩屋’,同醒来的绢代一起晨浴。这时,重本家的煤气发生了爆炸,重本良太郎立即死去。我认为不会是诸如火柴点火或者电火花自溅作明火。”

“举例说,可能是什么方法呢?”

“用相当长的一段导火索点火,那火索烧到充满煤气的浴室大约需10分钟时间,或者把火绳般的东西塞人浴室窗户,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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