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怎么可能要这样一个媳妇儿,她再是漂亮,也不过就是个给人作妾的命罢了!
所以要让她主动离开,简直比登天容易不到哪里去,之前不可能,在沈恒中了案首,前途无量后,就更不可能了。
孟太太一时愁得直想以头撞墙,肠子更是被她不止悔青,只差悔断了。
尤其孟夫子还不但不支持她,反而她才在他面前稍微露了点那个意思,便立时严词警告她,趁早打消了那些糊涂念头的好,以免坏了自家的名声,不然就别怪他不念几十年的夫妻情分,就算为了儿孙们,休不得她,也要送她去庙里了!
可已经摆在面前的案首女婿,要让孟太太就这样轻易放弃,又怎么可能?
女儿虽未明说,两个多月来一直都郁郁寡欢,听得沈恒中了案首后,更是将自己关在屋里一整日,等出来时,再是如何遮掩,依然能看出哭了不知多久的样子,孟太太亦是看在眼里。
若只是个案首,女儿并不喜欢;或者只是女儿喜欢,人却始终一事无成,错过也就错过,放弃也就放弃了,纵会有遗憾与后悔,想来也只是一点点,在以后漫长的几十年里,大可忽略不计。
偏偏沈恒既是案首,更是女儿真心喜欢,一直不曾忘怀过的,这要是错过了,可上哪儿再找一个更好的人选去,女儿岂不也得遗憾后悔一辈子,意难平一辈子了?
孟太太衡量再四,还是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若能成功,那自家便案首女婿也有了,女儿也心想事成了。
若不幸没能成功,自家老爷总是沈恒的恩师,他难道还真能欺师灭祖,对自家怎么样不成,他如今且还没那个本事,若自家学堂和老爷的名声受损,他身为弟子,一样也要受到影响,他肯定不敢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自家老爷也未必真就会让她去庙里,他不看几十年的夫妻情分,还要看儿女和孙子孙女们呢。
至于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