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诗大会结束后,蓝公子跟红姑娘就消失了,我们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他们就留下这三样东西。当时我以为,只要这三样东西还在,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取的,可是三年过去了,也没有他们的影子。”
“他姓蓝吗?”
“不知道呢。”
黄真真风中凌乱,“既然不知道他姓什么,为什么叫他蓝公子?”
“因为他当时穿着一身蓝衣。”
我倒……
穿蓝衣就叫蓝公子?
穿红衣叫红姑娘?
人海茫茫,她上哪儿寻找去。
鸨爹尴尬的笑了笑,“其实,蓝公子来菊花倌的时候,穿的是白衣,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白衣染血了,还破了,我们就给他找了一件干净的蓝衣。”
靠……
合着蓝公子只是没有衣服可穿,这才勉强穿蓝衣的。
她是不是该喊他白公子?
“他们离开前,有什么征兆吗?”
“这个……好像没有。蓝公子对红姑娘很好,每次都亲自下厨做饭给她吃,望着红姑娘的时候,那双眼简直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那红姑娘是怎样的人?”
“贪财。”
“啊……”蓝公子那么谪仙的人,喜欢的人怎么可能是贪财的?
“鸨爹,你确定没有说错?”
“这我哪能胡说呢,那红姑娘一天到晚跟我算账,蓝公子赚多少,非得跟九一分,你知道九一分是怎么分的吗?她九成,我一成啊,亏啊……我少赚了很多。”
那姑娘就跟小公子一样贼精贼精的,两人都贪财。
“噗……”
九一分?
她怎么没有想到?
菊花倌之所以能赚钱,都是因为她,她怎么傻傻的跟鸨爹五五分呢?
白亏了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