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而是一个懂得阿谀奉承的博思雅,是一个能为了五斗米折腰的博思雅,谁一个为了利益,能爬上祁域然床的博思雅。
哪怕是,她还是那个恨他的博思雅。
她不会忘了她的孩子,更不会忘了躺在手术台上的无助心疼,可是这都不算什么,只要她还活着,她就是博思雅。
只是有些事情,不是现在能做的,有些人,也不是现在她能动的。
比如,这个男人。
博思雅是在一阵香气中清醒,饥肠辘辘的她被有些焦糊的味道勾引。
昨天在玫瑰花园她就没怎么吃,又被人折磨了一个晚上,胃里的那点东西早就化的干净,她要是在不吃点什么,真的能直接死了。
可是外面的味道不是太好闻,有点焦糊,有点刺鼻。
但挡不住饥饿的肚子,她穿上的衣服,下床走了出去。
打开的门就听到一串轻音乐,在想到刚才床上没有见到的人,配合外面的焦糊,博思雅居然找不到词汇形容。
这是一个很懂得情调的男人,可惜这焦糊,有点耐人寻味。
几步来到厨房,脑子里的幻想成了现实,看到了背对着他的男人,博思雅停下脚步。
祁域然穿了件宽松的t恤和灰色亚麻家居裤,简单的休闲装,却因为身材比例好,撑出了从容慵懒的帅气。
两条修长大腿踩着一双明显不合脚的粉色小兔拖鞋,站在厨台前,努力的跟锅里的煎蛋较真。
博思雅眼瞅着自己可爱的粉色小兔兔变成了巨型大胖兔,心疼的想要一脚踹趴这个男人。
就在她对着他背后比划的时候,背对着她的男人突然转身。
随着她动作而皱起的眉头,无声的问着她在干嘛!
至于被抓到背后搞小动作的人,只能尴尬一笑:“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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