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女5身上,结果又和对方对视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女5又抬起头看着他了。
两人又是隔空对视了两秒,这次换成向坤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装作在看手机。
当他再抬起头的时候,女5又低头看书了。
向坤的目光重新在女5身上梭巡了一遍,她的穿着看起来很普通,就是简单的浅灰色、宽松、纯色t恤,一件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以向坤的眼光,看不出来价格高低,甚至都看不出牌子来,但直觉来看,应该不贵。
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好像是g-shock系列的电子表,而且是很没特色的黑色,但看起来配着她居然出奇的协调。
桌上放着手机,是部黑色的iphone,刚刚女5把手机放到桌上的时候,向坤看到背面是单摄,那就应该是xr了。
手机没有戴护壳,也没有任何女生手机常有的装饰、贴纸,黑不溜丢,边缘还有点坑洼和变形,应该没少摔,怎么看这也更像是个毛躁的男生所用的手机。
而且从坐下后到现在,十五六分钟过去,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书上,不时拿笔在笔记本上写些什么,一次都没有拿手机起来看过。
这是学霸风格啊!
向坤又借着捡东西的假动作弯腰飞速瞥了一眼,女5放在身边椅子上的包,是个印着耐克logo的手提袋——不是发售的手提包,是购物送的手提袋,她刚刚就是从这袋子里把书本取出来的。
向坤还看到了她穿的鞋子,是一双篮球鞋,鞋子很新,看起来应该刚买不久。
虽然向坤对球鞋没什么研究,也很少看篮球,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女5鞋舌上的标志——那是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标志。
因为大学舍友常彬就是詹姆斯的球迷,大学的时候平均一年一双詹姆斯的签名鞋,还有各种相关的周边,t恤、球衣球裤、帽子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