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随狗,千金小姐嫁给穷小子,那也要到婆家拜堂。
除非是女方招了男方当上门女婿,才会在女方家拜堂成亲。那就不是嫁人,而是女方把男方‘娶’进门。
这怎么可能呢!
在大魏,上门女婿又叫赘婿,当赘婿是被人瞧不起的,将来生下的孩子都不能从父姓。
周恒接受了崔家的资助,愿意给崔彦当跟班,却没说过要当崔家的上门女婿。
崔家也没那么脸大,周恒如今好歹是举人了。
崔家要是反悔了不想嫁女儿给周恒,多得是富商愿意嫁。亲事可以作罢,好好解释原因没关系,不会提出让周恒入赘的说法……周恒若是心眼小些,当下就要和崔家一拍两散了!
程卿下意识替崔彦辩解:
“不可能,这根本不是崔彦会做的事!”
崔彦和周恒交好三年,资助周恒,是要收买人心,为崔家的将来做打算。
临门一脚了,再憋个大招赶跑周恒?
崔彦又不是吃饱了撑得慌,做出这种蠢事。
周恒把信交给程卿看,也是摇头:“我也不相信,但这封信是这样写的,崔彦又没如期过来,我这心里也没个底……我怕崔家那边出了什么事,崔彦一个人没办法解决,这才变着法子给我传了个消息。”
崔家能出什么事?
程卿一看,还真是崔彦的笔迹。
崔彦一反常性,表现得如此智障,肯定有苦衷。
这下连程卿也不放心了。
“你是不是打算去崔家?我与你一起去!”
“可你家也要办喜事……”
“无事,崔彦说过,从南仪坐船去他家,只要两天就到了,我们路上不要耽搁,几天时间也够跑个来回。”
程卿自己安排好了时间,周恒也没有再劝。
他当然知道这时候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