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她一只手拿着高尔夫球杆,刚好一杆子打出去。
打球的姿势非常地标准。
在听到脚步声之后,温若晴侧过身,看向来人,微微笑道:“陆二公子,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
“温小姐内定由我来接手谈判,是我的荣幸。”
陆明非伸手,和她握了一下。
温若晴笑得温婉,而后,目光落在了时初夏的身上,“这位是?”
“这是我的助理。”
时初夏也跟着伸手,“温小姐好,我叫时初夏。”
在和时初夏打了声招呼之后,温若晴又把注意力放在了陆明非的身上,“听说陆二公子的球技不错,今天不如比试比试?”
说是来洽谈,结果一来就打高尔夫球,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句不谈生意上的事儿。
时初夏之前做的是记者工作,很少会见识到这种商业上的洽谈。
比之于时初夏心里的困惑,陆明非倒是不急不缓。
一杆子打过去,再次稳稳地掉到了洞里。
温若晴鼓起掌来,“陆二公子真是好球技,我甘拜下风。”
“温小姐的球技也很不错,只是我比温小姐大几岁,多吃了两年米饭,如果温小姐勤加练习,很快就能把我拍倒在沙滩上。”
噗嗤一声,温若晴就笑了出来,“陆二公子平时说话,也是这么幽默的吗?”
“可能是天生自带幽默细胞吧。”
时初夏不会打高尔夫,因为看着无聊,所以她直接就去了休息区。
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看前面的人有说有笑。
如果她刚才没看错的话,一开始,温若晴和陆明非之间的距离,足够站三个人。
但现在,两个人在说笑间,温若晴离陆明非越来越近。
按照心理学上说的,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