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语可是一直跟着大哥的人。
既然锦语知道这个地方,为什么要隐瞒她,不说实话?
这事暂时没想通,她也就先不想了。
朝歌说:“后天,我要去地下场。”
锦言一怔,问:“小姐,去地下场作甚?”
这种地方,混乱得很,不是她这种娇滴又清纯的姑娘该去的。
“去看一看不就知道了。”
“七小姐,这事容我禀报过公子再作计较。”
朝歌冷呵一声,道:“我要去哪还得等我大哥同意了才能去?你是觉得我连出去的自由都没有了?我既然指使不动你,你不去便是了,下去吧。”
锦言一怔,默默的退了下去。
并非指示不动他。
只是地下场,不是她这种姑娘该去的地方。
他本能的不想她去那种地方。
那地方,又血腥,又冷酷,又残忍。
何必污秽她明亮的眼睛呢。
~
隔了一日,朝歌披上一件蓝色的披风,带上锦言和锦语一块去了。
马车一路哒哒而行,来到广陵城最边缘最冷清的一处停了下来。
从外面来看,这就是一珠宝行,由于位置偏远,生意好像冷清。
进去才能发现,里面也是别有洞天,生意好得很。
门口有数人侍立,往来的行人需要被检查。
旁边有个牌子,上面写着:不可携带任何兵器。
狗与仆人不得入内。
沈朝歌走过去,拿了自己的腰牌。
门口的人对她没有丝毫的盘问,直接道声七姑娘请。
放行了。
朝歌跟着锦言拐了个弯,路越走越深,越走越远。
朝歌询问:“为什么看不见回返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