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天要去参加宫宴,各府的姑娘一早起来便仔细的装扮起来。
身为大皇子的未婚妻,墨兰面上连胭脂水粉都不肯擦,头发上也只戴了一支银钗。
衣裳还选了淡雅的银白色,太不喜庆了。
她母亲元氏见状,斥责:“你这穿的是什么?速速把衣裳给我换了,重新选一件衣裳,要选择红色的,还有这脸上,怎么不擦点胭脂,你速速给我打扮好了。”
墨兰却说:“娘亲你先别生气,你听我说,你想呀,今天宫宴,许多的姑娘必然打扮得花红枊绿,擦胭脂抹粉,个个想要艳压群芳,只有我穿了素净的衣裳,这身衣裳在姑娘中不更起眼吗?我虽脸上不施粉黛,可娘亲你看女儿我天生丽质,就算不擦胭脂水粉,皮肤也胜过那些擦了胭脂水粉的姑娘,大皇子看了,必定觉得我气质独特,不食人间烟火,心里一定欢喜,女儿我日后可是要做皇妃的人,岂能与那些胭脂俗粉一般的打扮呢。”
她转了个圈,让她娘亲看。
她巧舌如簧,能言善辩。
女儿的确是最美的,就算不粉胭脂水粉,依旧美得精细。
元氏是不如她这般能说的,就信了她。
墨兰嘴角一勾,娘亲向来好骗。
她想的是,今天去了宫宴,一定要让大皇子看她生厌。
宫宴之上,美女如云。
和旁的姑娘有了比较,大皇子就会觉得她无趣。
她心里盘算着自己的计谋,身上的压力顿时减半,斗志满满。
香阁楼的姑娘也都陆续起来了。
早上醒来,朝歌就忙先看了看自己的腿,脚踝子骨那一块明显消肿了不少。
她站了起来,试着在地上走一下,疼还是疼的,但这种疼也是可以忍受的。
她单腿而立,蹦了两下子。
她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