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
之前朝歌一路哄着他,他又见朝歌确实是懂帐的,就乐意让她帮着查帐了,那样他就可以更轻省一些了。
等离开的时候沈为民还是挺不高兴的,两人上了马车,打道回府。
路上的时候他气得他忍不住和朝歌念叨:“秦家的人,不论是姑娘还是公子,没有一个是东西。”
朝歌安慰他道:“你还在生气呀,别气了别气了,等过段时间,谁还记得夕歌杀人的事情。”
怎么能不气。
等等,朝歌在说什么?
沈为民忙问:“你说夕歌杀人?”
他不能不为自己的女儿证一下清白:“夕歌没杀人。”
朝歌轻轻叹口气,轻声说:“也就我爹老实人,才会相信夕歌没杀人。”
她拿出那只夕歌的发簪,当初还给了她,她果然转手就去当铺当了。
朝歌当然不会让她把这发簪当掉,所以又赎回来了。
“爹,你看看这发簪,眼熟吗?”
夕歌是他的女儿,她许多的首饰都是她爹买了送给她的。
她朝歌都熟悉的发簪,他那样疼爱夕歌,送她的礼物又怎么会不熟悉。
他疑惑:“夕歌的发簪,怎么在你的手上?”
朝歌不能不提醒他一句:“那日张翠翠就是拿了这个发簪进府的,说是从他儿的手中拿到这发簪,我当时怕这事闹大一来有损沈府的颜面,二来怕夕歌担罪,就为她开脱了。”
经她一提,沈为民是想起有这么一回事来。
那时朝歌说了句:这样的发簪,到处都有得卖呀,倒也不能证明便是夕歌的。
后来朝歌又说:我们府的姑娘岂是你拿一根发簪就可以污蔑的……
当时场面一度混乱,这发簪后来被朝歌拿走了,这事他又给忘记了。
今日再看这发簪,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