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子孙孙,他恐怕会打断他的腿。
霁月搁了手中的笔墨,站了起来,转身走了出去。
王夫子暗暗摇摇头,富家子孙,纨绔不羁,没救了。
再瞄了一眼霁月所写的字,眼睛顿时瞪得宛若铜铃,想不到商门家之的公子中,竟有这等优秀的。
“这字堪称一绝呀,拿来做为临摹的典范也是可以的。”
王夫子忍不住一通夸赞,拿了霁月的字给姑娘们看。
瞧瞧瞧,就是他自个也写不出这等的如大师级别的字。
朝歌与有荣焉,道:“这是我大哥的字,当然写得好,他以后也会给我们授课。”
暮词忍不住和她争辩一句:“是我大哥。”
她现在却叫的比自己还亲热,住得比自己还近。
气人不。
朝歌却不和她争辩谁家大哥这个问题,反正也是她大哥。
五姑娘凤吟和六姑娘晚歌觉得这两人太无聊。
夕歌暗暗冷笑,一个养子罢了,还大哥。
花颂表情微暗。
过了一会,朝歌把自己写的字给夫子看。
夫子不能不昧着良心夸赞:“嗯,写得不错,字很工整。”
朝歌便谢过夫子的夸赞,又说自己也会背了。
既然她说会背了,夫子便让她背了。
朝歌背了一遍,夫子又夸赞:“真聪明,这么快就会背了。”
五姑娘说:“你一定是以前就偷偷的背过。”
朝歌举手发誓说:“我绝对是第一次背这书,我发誓,若有欺骗天打五雷轰。”
以前倒也看过,母亲念给她听过,但是没有背过。
瞧把她给认真的,五姑娘只好信了她。
夫子来检查五姑娘的字,本以为朝歌写得够难看了,没想到这五姑娘写得更是一个不忍直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