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
“否认也没用的,我听说了哦!谢参将把自己后宅唯一的女人给赶出去了呢。啊哈哈,男人还不都一个样儿!喜新厌旧,哪有多长情!”
笑声有够凄厉的。
可林阿春也才十三岁,能让她有这么深的感悟,林轩久发现自己真没法被她激怒,满心只有对她的怜悯。
活成这样,也是够悲哀的。
林轩久好脾气的开口劝道,“你挡着路了,把马车挪挪吧。”
也不知道她这话出动了林阿春哪条神经,她突然间尖锐的怒骂了起来。
“贱人,给你点颜色,你还当了真的。你是个什么东西,敢指挥我?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
林轩久放下了车帘,吩咐车夫,“调转马头,咱们换条路走。”
这林阿春就是个记吃不记打的毛病,收拾多少次都不长记性,疯狗一条,跟她较真都让自己掉价。
明花说,“她车里没有旁人,我一个人能收拾了她。”
“算啦,招她做什么呢?”
上次刘大牛的事,林轩久就发现了林阿春光鲜亮丽的衣裳下头,都是伤。
你看,都不用她动手,这群人自己就把自己折腾的很惨,她何必再多事,平白脏了自己的手。
况且,林阿春一个人算什么,麻烦的是宋陆胜。
如今林轩久放弃了跟在谢东湘身边,她要努力积蓄力量,可没工夫跟宋陆胜杠上。
可惜,疯狗之所以叫疯狗,那是代表着完全听不懂人话。
林轩久的避让,在林阿春看来就是害怕了,退缩了。
她像是一只闻到腥味的野狗,跳下了马车,提着裙子挡在了林轩久马车前。
“贱人,你之前不是很嚣张吗?现在被人玩烂了抛弃了,终于知道怕了?”
林阿春好似终于等到大仇得报,肆意挥洒着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