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走路一瘸一拐的,时沐笙常常和他开玩笑说是个小瘸子,陆瑾珩也不恼。两人悠闲的在医院里,难得的度过了一段十分轻松的时光。
张耀敲开门时,陆瑾珩正在喂时沐笙吃饭。他端着一只碗,里面是软糯香甜的南瓜粥,时沐笙喝了一口,一连说了三个“烫烫烫”字,一抬头,就看到了走进来的张耀。
“好久不见。”时沐笙笑了笑说,她看起来精神很好,脸色比在a市时还要粉润几分。
“沐笙,你的伤快好了吧?”
“嗯。”
时沐笙点头,接过张耀的水果放在床头:“你怎么来了?”
这句话只是普通的寒暄,张耀一到c市就脚不沾地,一直穿着那件白衬衫,所以窃听器也在他的身上。这两天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时沐笙和陆瑾珩清清楚楚。
“来看一看你。”
张耀看起来有些局促,他干干笑了一声:“沐笙,你在这里住的还习惯吗?伙食行不行?我知道c市有一家菜馆,家常菜做的一绝,你要不要去尝尝?”
“张耀,你和我说话不用拐弯抹角的。”时沐笙微微露出了些诧异,尽管这两天在窃听器中听到了这张耀确实有些变化,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竟然是如此巨大的变化。他整个人都成熟稳重的多,像是一块铁经历残忍的炉火焚身,已经成了小小的一块,无坚不摧。
“有话直接说。我能听得懂。”
张耀有些微微汗颜。他头上冒出一层汗,伸手抹了一把:“成,我需要和你做个笔录,你们受伤的那天晚上,所有的一切的具体经过。”
陆瑾珩在一旁锁住了眉。那天晚上他和时沐笙获救时。已经把该说的一切都说了。雨夜,杀手,深入骨髓的疼痛,以及昏迷着的时沐笙。这一切都不是什么太好的回忆,所以一旦回想起来,就会记忆犹新的走马观花再过一遍,那冰冷的雨水仿佛再次冲刷着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