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尾,一定有人在背后指使着你。好,既然你说林蒙没死,拿出证据来。”
“林蒙被炸的尸骨无存,还要什么证据?”
“林蒙死之后,把财产全部转移,你之前大费周章的合并泡沫娱乐,目的不就是要把林蒙的钱洗到正路上来吗?现在我给你个机会,只要你把那笔钱拿出来,就可以证明林蒙确实死了。”
“凭什么让你给我机会?”时沐恶狠狠的瞪着南煜,她生平最恨这种祈求的感觉,仿佛回到了多年前。她光着双脚走在大雪纷飞的那段日子里去:“南煜,我不怕死,你杀了我吧!”
“你知不知道,有一种寄生虫?”南煜不理时沫的话,兀自说道:“这种虫可以寄生在人类的躯体中,皮肤下。靠蚕食人类的血肉为生。刚开始的时候,宿主没有多大感觉,但是日以继夜不停的繁殖,蔓延到全身,浑身上下犹如被无数个小嘴撕咬着。日旷渐久,宿主浑身上下的皮肤也会出现一个又一个的小洞,千疮百孔,但是不会死,仍然会呼吸,吃饭,正常行动……时沫,你想不想试一试那种感觉?”
时沫打了个哆嗦。
“你敢……”
“你是阶下囚,我有什么不敢的?”
时沫的眼中满是复杂的情绪,似乎惶恐,似乎愤怒,似乎恐惧,但在南煜平静的目光下,皆数化为张牙舞爪的狰狞以及不甘。
“说不说?”
时沫没有说话。
“脊梁骨挺硬。”南煜温和的笑了笑:“张耀,你在这里看着,我去取那只虫。”
“站住!”
时沫神色顿时一变:“别去,别去……我说——”
南煜好整以暇。
“林蒙他真的死了……”似乎怕南煜不信,时沫赶紧举起手:“我时沫对天发誓,若所言属虚,天打雷劈。”
南煜转身要走。
“你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