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毕竟是花半条命抓来的小偷,不能溜了。
唐糖喘着粗气,干脆坐下来,死死抱住男人的双腿。
“这会看你往哪跑……哎,累死我了……”
男人比唐糖情况好很多,他只是呼吸急促,脸颊微红,额头冒出细汗,但整个人站着的时候并没有剧烈颤抖,也就是说他体力还没耗尽。
唐糖想到这个简直头皮发麻,一会他要是再跑起来,她绝对是跑不动了,尤其是屁股挨着地面,享受到停下来的舒服后,再要奋起狂奔是万万不可能了。
所以她选择死死抱住男人,以及用言语感化之——
“我看你年纪轻轻的,又健步如飞,干点什么不好,非得学人家偷东西。你说你有这个体力,你去参加奥运会为国增光不好吗?非得不学好!你爸妈要是知道了,得多寒心!”
男人被逗乐了。
唐糖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抬眸瞪了他一眼,“我说的话有那么好笑吗?你自己说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你……”
她话还没说完,男人已经摘下了墨镜。
唐糖看呆了!
摘掉墨镜后的男人露出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再与其他四官拼在一起,简直是一张精致好看的神颜。
虽然眼尾有淡淡的淤青,但丝毫不影响他的气质。
他的气质与唐西决的高冷气不同,他带着点食人烟火的人情味,但含笑之间,扫落过来的眼神又像是偶尔下凡的感觉。
非要用成语形容的话,就是风流倜傥。
高级点就是风光霁月,芝兰玉树。
不过——
他一个小偷,简直配不上这些词。
白瞎了这副好皮囊!
“还不放手?”男人眸光在她手上轻点了点,声音清冽,好听。
“我不放!”死都不放!
拼了老命抓的小偷